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項目談判采購公告
延邊大學附屬醫院(延邊醫院)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談判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延邊大學附屬醫院(延邊醫院)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項目
1.2項目編號:延大附院2020016
1.3采購人:延邊大學附屬醫院(延邊醫院)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本采購項目為延邊大學附屬醫院(延邊醫院)、西區醫院建筑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檢測,消防設施維修維護保養,項目預算金額450,000.00元
2.采購要求
2.1項目服務質量要求:詳情見附件《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項目服務質量要求》
2.2最高響應限價:消防設施檢測、電氣防火檢測費用最高響應限價為23萬元;消防設施維修維護保養費用最高響應限價22萬元,項目最高響應限價合計為45萬元
2.3服務周期:消防檢測服務周期為1個月;消防維保服務周期為12個月
2.4服務地點: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號
2.5質量要求:質量要求須達到國家質量驗收標準,若質量驗收評定不能達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成交單位承擔。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資質要求:供應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并具有相應的經營范圍,可為醫院提供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服務。供應商須滿足消防救援局發布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
(2)擬派人員要求: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需提供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或中級建(構)筑物消防員證書,并提供其所在單位近半年社保證明材料;擬派出的項目授權委托人需提供所在單位近半年社保證明材料。
(3)財務要求: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財務狀況良好,無虧損。
(4)業績要求:需提供近幾年類似業績的相關證明文件(2017年至2020年業績)。至少有三項類似服務業績,并提供至少一項服務三級醫院的業績證明材料。
(5)信譽要求:具有良好信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記錄。無合同糾紛、被訴記錄,在其它類似項目未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采購公告發布之日前三年內無行賄犯罪等重大違法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信用中國網為準)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者個人投標(以中國政府采購網為準)。
(6)在勞動保護、節能減排與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響應方式,不允許分包、轉包。
4.采購文件的獲取
4.1有意參加談判采購活動的單位,請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3:30 至 16:3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號延邊大學附屬醫院行政樓3樓招標辦公室 領取采購文件。如需郵購,郵費自負,采購人對郵寄過程中的遺失或者延誤不負責任。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 2020 年 11 月 6 日 15 時 00 分,地點為 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號延邊大學附屬醫院行政樓3樓招標辦公室。
5.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紙質響應文件,采購人將拒絕接受。
6.談判時間和地點
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應委派代表準時參加談判活動,談判開始時間預計為 2020 年 11 月 9 日 15 時 00 分,與每一供應商進行談判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談判地點為 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號延邊大學附屬醫院行政樓2樓201會議室。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談判采購公告在延邊大學附屬醫院(延邊醫院)網站(www.shishang1zu.cn)上發布。
8.聯系方式
采購人:延邊大學附屬醫院(延邊醫院)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號
聯系人:全益
電 話:0433-2667710
招標監督人:延邊大學附屬醫院(延邊醫院)監察處。
疫情期間特別提醒:
(1)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請自覺做好個人防護,必須佩戴口罩,人與人之間需保持一米五以上距離,非必要情況下不得相互接觸,現場聽從招標辦公室工作人員引導。
(2)供應商不得派遣需隔離14天但實際隔離未滿14天的人員參與采購活動。
(3)供應商授權委托人需承諾未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有過接觸史,未有發燒、發熱、咳嗽等癥狀;如有隱瞞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參與資格,情節嚴重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項目服務質量要求》
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項目服務質量要求 |
(一)消防檢測: 1.檢測時應保證2人以上進行,嚴格按照《吉林省地方標準規程》DB22/T162-2010進行檢測(驗)。檢測中使用的檢測儀器必須經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檢定合格,且在有效檢定周期內,保證檢測數據的真實可靠。 2.檢測前,委托單位應組織好各受檢系統的有關技術人員進行系統情況介紹,檢測中,委托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在場配合檢測人員工作。 3.檢測工作結束后,主檢員應向委托單位通報檢測情況,對有爭議的項目,主檢員可以現場決定復檢。 4.主檢員組織檢測員根據各系統檢測的原始記錄,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地編寫《檢測報告》,經檢測機構負責人審核批準,簽發《檢測報告》。 5.檢測機構在7個工作日內,向委托單位出具檢測報告。 (二)消防維保: 1.負責檢查、測試、維修、調試、開通工作,保證醫院整個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系統正常運行; 2.按照《消防法》的規定,每半月檢查一次,每季進行一次全面測試系統,并提供檢查、測試報告(醫院負責人簽字確認),確保系統運行正常; 3.在接到醫院故障通知后2小時內必須到場維修,24小時內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特殊情況需及時向醫院溝通,必要時采取臨時措施來保持系統的正常運行;未修復前未征得醫院同意不得停止維修,直到修復為止; 4.設備嚴重損壞無法修復需更換時,維保單位需向醫院提供詳細清單,經醫院同意后再行更換; 5.保養、調試、維修等工作后,設備運行性能應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 6.協助醫院通過消防部門的各項檢查和檢測; 7.技術督導。如采購單位對消防系統所在的部位進行改造施工,成交單位應負責施工期間的消防報警系統探測點及聯動控制點恢復安裝的監督、指導、驗收,驗收后納入整體技術服務范圍。 (三)供應商可應對常規、突發、應急等故障的處理并能及時響應,能夠對院方的人員進行理論和實際操作的系統培訓。 (四)供應商須具備大型場所的維護、保養、檢測能力(服務場所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 (五)擬派人員在我院開展消防檢測、維保、維修、保養等工作期間,發生人身意外傷亡事故的,供應商須承擔全部責任。 |